关于自然数概念的商榷
由全国职业高级中学数学教材编写组编著的职业高级中学课本《数学》第一册第2页关于自然数集的问题中作了这样的叙述:“非负整数的全体构成的集合,叫做自然数集,记作N;在自然数集内排除0的集合,记作N*或N+".我觉得欠妥。我不知道这里的”自然数“是以什么为标准的,但从自然数的产生和小学教科书中学生形成的概念这方面来考虑,自然数应该是从”1“开始的,”0“应该不是属于自然数集内。如果是出于一种特殊的需要的应该作一个说明,以免造成数学概念上的混乱。另外,从知识的发展过程是先有自然数,后有整数的,而用整数来定义自然数也不合适。
1999.10.5.